据记者了解,零售商联合起来“集体抗租”甚至“集体罢市”的案例在各地层出不穷,这些抗租的商家普遍以IT、电子、家电、建材行业的卖场居多。近年来,家具卖场也出现了类似的并非个别的抗租现象,如武汉、无锡、广州、深圳等大城市都曾出现过。
究其原因,主要是家具卖场的强势使得双方原本融洽的关系开始面临危机,但商家抗租行为的背后,绝不是简单的商家与卖场的关系问题,实质上已经是对家具零售模式提出的质疑。租户缘何不惜开罪强势的家具卖场?对此,本刊联合上海、成都等地记者,对部分城市的家具卖场租金情况和抗租原因进行了调查。
卖场租金步步走高
根据对经销商以及卖场的调查,北京和上海的家居卖场的租金水平相近,在主流卖场中,如北京的“居然之家”、“城外诚”、“蓝景丽家”、“爱家”、“红星美凯龙”、“集美”、“绿馨家园”等,卖场根据位置的不同进行分别定价,最好位置的租金超过450元/m2(使用面积),最差的位置租金也超过40元/m2(建筑面积),普遍的在120元/m2(建筑面积)左右。而成都的租金水平较低也相对均衡,“圣地亚”、“创美”、“百安居”、“八一”、“太平园”最好位置租价超过220元/m2(使用面积),最差的位置租金超过30元/m2(建筑面积),一般租金都在80元/m2(建筑面积)左右。深圳家居卖场200多家,其中营业面积上万平方米的就有“香江”、“金海马”、“好百年”、“百安居”、“乐安居”等几十家,根据所处位置和商业形态不同,租金区别较大,约在30~420元/m2(使用面积)不等,但一般都在130元/m2(建筑面积)左右。
各行业物业租金每年都在递增,很明显的一个例子是长期租赁合同上规定每年须交规定的增长百分点。特别是近两年各地的卖场租金价格都在不断上涨,例如北京有些家具卖场的租金在去年上浮了近25%。今年9月1日起,深圳市的物业租金也全面上涨,幅度普遍在15%,有的高达25%。一般情况下,一些人气较高的家具卖场租金基本上会以平均每年5%的水平增长,其中较好店铺的租金则上浮更多。

经营有独特消费群体产品的租户在卖场中占有相当优势
家居行业与其它行业的租金比较而言相对较低,不象有些电子卖场高达3,000元/m2的天价。但家居行业有其特殊性,特别是家具行业从暴利到微利的变迁,迫使有些经销商不堪重负离开卖场,有的甚至与卖场进行对抗。虽然也有最终卖场让步的案例,大多数的结局却并不如商家所愿,卖场往往先以其押金、保证金抵扣所欠租金,后以停水、停电相威胁,继而将多家门店的联合体逐个击破,使抗租行动无果而终。
家具卖场分化导致旺铺走俏
按照经营性质的不同,家具零售业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传统家具卖场、家具大卖场和家具专卖店。家具大卖场一般由实力雄厚的商家连锁经营、统一管理、集体采购、分散销售,以规模致胜。近年来我国家具零售业中发展迅猛,并已经成为家具销售的主要渠道。宜家、百安居、家得宝等外资家具大卖场纷纷进入中国;家世界、金海马、居然之家等内资家具大卖场也迅速在全国范围内“跑马圈地”,严重削弱了传统摊位制的家具卖场的市场份额。
同时,市场的持续低迷使众多商家都无法达到赢利的基本点,因而赔本买卖几乎每天都有发生。首当其冲,占去各项费用总和60~70%的租金成为了租户的一块心病,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有时候还不够用来交纳高昂的租金。数据表明,即便上海今年不再新开大型卖场,上海家具卖场每平方米的年营业额也仅在6,000元左右,换而言之,可以展示一套卧房家具的一个12平方米左右的展位,一个月平均仅能卖出一套中低档家具。面对卖场和市场的双重压力,有些商家最终难于吃住劲,无法实现利润而产生的抗租行为也就在所难免。
某连锁卖场的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尽管商户喊租金高,但主流卖场的较好位置铺位依然很走俏;非主流卖场则尽管租金和收费低,却日益边缘化。同时,有的主流卖场为了继续提升自己的竞争力,不断改善内外环境和硬件设施,从而吸引更多有实力的厂商和经销商,这造成成本攀升,也导致了租金不平衡。
一位熟悉卖场运作的业内人士表示,卖场所有收费背后都是精心核算出的成本加盈利目标的兑现指标,即充分考虑卖场投资回报和盈利目标,再综合卖场本身竞争力,结合场内和进场商家承受力、以及卖场相关资源如商务发展需要等等因素。同时,他也表示,唯有通过高收费这一途径,才能建立起商家竞争进入门槛,屏蔽那些实力不够的厂商和经销商。
费用转嫁现象相当普遍
传统家具卖场多以家具城、家具街等形式存在,实行摊位租赁、混合经营,以满足消费者一站式的购物需求。销售额下滑的原因一方面是受到新型业态的威胁,另一方也由于自身的市场意识淡薄造成的。很多大型卖场管理混乱、购物环境较差、质量价格也不受保证、缺乏统一形象,这些缺乏整体营销观念而造成的弊端使卖场日益脱离消费者视野。在这种情况下,家具卖场还不从自身的原因入手,通过各种途径吸引顾客,反而过于重视短期利益,转嫁自身的成本,这种竭泽而渔的做法自然会引起众多租户的反抗。
“租金是看得见的,实际上我们在卖场中经营还有一些看不见的的负担。”一位家具经销商如此评价。在一些人气旺、历史悠久的卖场,有的商家取得较长时间经营权后,将其转手给新的商家,要从中收取转让费,这种转让费通常根据铺位的情况和下家的出价由双方协商而定,有的卖场还会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转手费的居高不下,也造就一些热衷于“炒铺”的商家,这种高于租金多倍的转让费也相当普遍。而有些规范的大卖场虽然没有进场费,但如果没有一点关系要进场那是相当困难的事。
此外,有些卖场还有宣传、赞助、装修等费用,尽管这些促销费用是“自愿”交纳,但因为卖场往往会以此衡量与商家的下一年合作,商家不得不“积极”参与。例如在成都,有的普通经销商参加活动的费用一年需要几万元,卖场在续签合同时一般会考虑前一年商家对卖场活动的支持度和配合度,从而酌情减少入场费。
与相对透明的租金相比,这些费用更让商家头疼,也很难衡量这些变动的成本将给自己生意带来的影响。特别是那些占据了较好位置的商家,“苛捐杂税”没有标准,容易造成“黑箱操作”,也使他们时刻都感觉到被人替代的威胁。

充分利用空间的租户能有效地增加单位销销售额
厂商进入导致水涨船高
迫于终端的重要性和品牌建设的需要,很多家具厂商纷纷通过开设品牌专卖店进入零售领域,欲直接掌控终端发言权。由于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目标受众明确以及良好的品质保证,不仅分流了传统家具卖场的客流,并对新型家具大卖场形成打击。
在厂商开始直接参与店面的争夺后,卖场把目光从势单力薄的经销商转移到资金雄厚的厂商,费用也就因为厂商之间的较量而水涨船高,也加快了卖场租金攀升的步伐。现在越来越多的厂商感觉到,卖场的要价日益难以承受。
目前,卖场和商家的博弈开始更多向资源的对抗、谈判砝码的增加上转移,厂商的角色因此变得重要起来。新卖场拿店、旧卖场转手等交易,更多开始由厂商出面与卖场进行谈判。
为了提高讨价还价的能力,有实力的厂商通常都会在新卖场一次性拿若干个店面,以持续宣传费用、广告资源的投入为筹码获取谈判的主动权。重视零售业务的厂商都会成立与卖场协调关系的专职部门,制定一系列针对全国连锁卖场、单独卖场等进行谈判的具体策略等等。
这种方式颇受卖场欢迎,因为不仅一次性将若干店面承租给有信誉的大厂商,而且后续的活动及宣传资金也有了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卖场也往往会放下身价给予厂商更多的优惠与优先权。在厂商和卖场达成一致之后,表面上似乎避开了与卖场的正面交锋,但事实并非两全其美:一方面厂商给予的支持实属有限,另一方面这些费用有些依然需要经销商共同承担并且还需要背负相当大的销量。而没有得到厂商支持的经销商即使愿意投入资金,由于好铺位都被厂商预定,也很难在卖场中拿到更好的位置。
租户的无奈与卖场的苦衷
记者在采访深圳的一些大型家具卖场时,大多数商家表示很无奈。不管盈利与否,每个月都要从口袋里拿出几万元交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面对市场何去何从也只有自己定夺了。大多数商家都表示,“市场就是这么残酷,你要么做下去,要么关门”。我们特地对深圳一家能代表大部分租户状况的商家进行了数据分析(详见附表),数据表明,单位面积年销售额要达到10,400元/年多才能基本保持盈亏平衡,根据目前的市场现状这显然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附表:内销市场状况个案调查表(2006年8月)
|
租场建筑面积 |
272m² |
|
租场使用面积 |
163m² |
|
单位租金 |
130元/m² |
|
租金总额 |
35,360.00元 |
|
员工人数 |
3人 |
|
员工工资 |
5,700.00元 |
|
水电费 |
4,000.00元 |
|
保险费 |
1,400.00元 |
|
月支出总额 |
46,460.00元 |
|
月销售总额 |
124,350.00元 |
|
产品利润百分比 |
30% |
|
产品利润额 |
37,305.00元 |
|
月利润总额 |
-9,155.00元 |
|
盈亏平衡应达销售额 |
154,866.00元 |
|
盈亏平衡单位面积应达月销售额 |
950.00元/m² |
|
盈亏平衡单位面积应达年销售额 |
14,000.00元/m² |
|
|
一位在家具商场拚打了十几年的经营者告诉记者:“在十几年前,当时卖家具赚钱真比印钞机印还来得快,曾经有过一天二百万的现金流量,仓库都卖空了。”不管是哪个发生过这种鱼水矛盾的卖场,事后依然人来人往,只是有些商家笑容不再,在举步维艰的生意中,双眼越来越困惑,或许暴利只能成为这个微利时代他们最无奈的回忆。
而作为卖场,也表示苦不堪言,笋岗某家具大卖场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每月仅照明和排气通风的电费就达60多万元,夏天供冷气时,电费每月高达100多万元。这几项加物业成本几乎占总成本的60%~80%,同时,为了吸引顾客,还必须持续的做卖场广告,加之其它各项开支,除了转嫁给一级和二级消费者别无选择。
“顾客是父母”、“顾客是上帝”是这个时代谈论最多的话题,顾客的重要性自是不言而喻。但对于家具零售业来讲,卖场把自己的风险转给租户,租户也只有向顾客追求利润,而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恶战,在这种情况下还得拼价格,比质量,于是租户便进入了困境,也就出现了文中所讨论的现象。
走出困境出路何在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十几年时间所造就的利润变迁,是一场商业剧合情合理的情节设定,也是市场规律的必然作用。面对种种优胜劣汰的竞争格局,家具卖场如何在“乱世”中得以“幸存”?商家如何走出低迷?顾客如何不再承担高昂的流通费用?在市场这双无形的大手下,该如何走出困境呢?
资深营销专家马瑞光表示,卖场、租户、顾客是一个等边三角形的关系,任何以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的举措,都会以损害其余两方的利益为前提。
作为家具卖场而言,它在价格灵活性、产品的深度化方面具有其他业态所不可替代的优势,但传统租户集合模式已经不能满足顾客的根本需求。出路在于强化固有优势外,还必须形成自我特色,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对卖场整体的营销和管理,尽量吸引顾客并达成销售,租户利润得以实现也保证了卖场的收入,如此形成一个良性的商业循环链。
作为租户而言,它站在一个相对被动的位置,更要求要提高店面的拦截水平和服务水准,如果被顾客抛弃,那就走入了绝境。特别是在营销方面,像家具卖场的旺淡季十分明显,不但一周有明显的周期,一年也有明显的周期,这就要利用淡季的时候走出去,充分利用店面以外的资源,进行宣传和团购,尽量走出低迷的困境。
他还表示,家具卖场向主题性家具购物中心(街)转型、品牌自营专卖店的普遍化是必然的趋势,在商户利润空间增大的同时也减弱了租户对卖场的依赖性,在某一定程度上对目前现状将起到缓解作用。
面对租金现状,家具市场的边界突破、家具零售模式的创新看来势在必行。但毫无疑问,市场的作用也是巨大的,经营理念落后的卖场和商家必然在竞争中被残酷地淘汰,而那些懂得融入产业链,深谙家具零售“共赢理论”者必将熬过萧条,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