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志明
(编者按)近年来,我国各行各业有关专利的纠纷频频发生,但结果并不尽如人意,许多专利被侵犯的人们更多的选择无奈的放弃……在某一定程度上,这些现象反应了专利执法队伍不健全和执法力度不够等一些原因,但更重要是折射出专利和法律意识的薄弱。从法律上讲,我国自1984年专利法实施以来经过两次修改,已经基本上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比较完善的法律体制,只是由于没有稳定的执法队伍和健全的执法程序,所以对一般小的专利违法鞭长莫及,而从下文中真荣的专利维权行动的纪实中,我们可以学到一种通过证据保全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专利权。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真荣公司非常重视技术创新,在鞋柜项目的研发上积累了近百项技术成果,申请了数十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为公司的后续发展、市场的壮大提供了强有利的法律保护和支撑,同时也大大提升了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真荣“小虎第一”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知名品牌。2003年真荣“小虎第一”的“横空出世”曾给业内创造了传奇的神话,也留给了人们许许多多津津乐道的谈资,难以想象一个小小的鞋柜竟然能够奏出如此美妙的动人乐章,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唱响了整个中国大地,并以其独特的产品性格、极具魅力的品牌包装以及突破性的营销模式成为行业内的一面旗帜。

真荣“小虎第一”近几年在全国发展到500多家专卖店的规模在业界创造了传奇神话
随着真荣“小虎第一”市场网络的日臻完善,销售业绩突飞猛进,其巨大的想象空间不可避免的引起同行们的强烈关注,面对良性的竞争和角逐,真荣“小虎第一”也一直保持着共同分享鞋柜市场这块蛋糕的态度。但是近年来,市场上也频频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这也令真荣倍感头疼,这不但对 “小虎第一”鞋柜的销售产生一定冲击,而且也严重影响了真荣的生产经营秩序,破坏了市场上的竞争规则,同时也大大伤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经过一年多的周密策划,真荣迫于无奈终于启动了维权程序。
仿货现身 维权在即
2006年8月在西安、北京等一些大中城市分别出现了涉嫌侵犯真荣“小虎第一”鞋撑专利权的产品,这些涉嫌侵权产品的外观与真荣“小虎第一”鞋撑的外观极为相似,这在终端市场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在真伪产品的较量中,涉嫌侵权产品的价格比专利产品低很多,价格上的悬殊在很大程度上给“小虎第一”品牌造成了相当被动的局面。特别是在西安大明宫商场的福麟居专柜更是肆无忌惮的大规模销售涉嫌侵犯真荣“小虎第一”专利权的产品,曾一度给当地经销商形成了很大的困扰,同时商场的纵容也使得侵权行为的直接和间接影响进一步恶化和蔓延。此事引起了公司高层的高度重视,公司高层决定立即向涉嫌侵犯真荣小虎第一专利权的不法经营商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拿起法律武器维护真荣小虎第一的合法权益。


涉嫌侵权的鞋撑(左)和真荣小虎鞋撑对比
律师深入研究了真荣“小虎第一”专利和涉嫌侵权产品后指出,上述福麟居的涉嫌侵权产品全部落入了真荣“小虎第一”核心产品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为了获得被告的专利侵权证据,真荣公司从源头开始调查,经过调查发现:福麟居的涉嫌侵权厂家在深圳注册,企业名称为深圳福麟居家具有限公司,依据注册地点寻找发现深圳福麟居家具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是一户民用住宅,根本就不存在工厂。那么,这些涉嫌侵权产品到底是在哪里生产制造的呢?据知情者透露,福麟居的涉嫌侵权产品全部是在深圳关外的小作坊式家具加工厂委托加工的。于是真荣公司决定从源头抓起,透过市场终端的证据,以生产、销售涉嫌侵权产品对深圳市福麟居家具有限公司提起了法律诉讼,同时保留对西安大明宫家具商场的诉讼权利。
证据保全,巧取铁证
西安市北二环大明宫家具城福麟居家具专卖店内,正在大量销售侵犯真荣公司专利权的鞋撑鞋柜产品,侵权者还向消费者大量散发印制有涉嫌侵权鞋撑产品的宣传广告彩页,并专门设立福麟居的企业网站,用以推广涉嫌侵权的鞋撑产品,进一步扩大了侵权的规模和范围。真荣公司经过市场调查掌握了大量有关涉嫌侵权产品的信息之后,真荣人乔装成顾客于2006年8月初在西安“福麟居”家具专卖店以1,050元价格购买了一个鞋柜,付款后向该店索取了收据和信誉卡各一张,并且申请了对上述购买行为的公证。为此,西安市新城区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并附被控侵权物的照片、收款收据、信誉卡、现场工作记录等证据;真荣人还获得福麟居家具专卖店的名片、宣传页等。与此同时,真荣还分别对深圳、北京二地的侵权行为请求各地的公证处作了证据保全,为专利维权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首轮提起专利维权的专利是真荣公司的名称为“一种鞋撑”的ZL200420103354.0号实用新型专利。鞋撑专利产品具有弹簧伸缩设计,实现鞋撑长度的无级调节,使用不同尺码的鞋,非常实用。为此,真荣公司花巨资对专利产品进行宣传推广,因此该专利在国内外家具市场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销量也与日俱增,已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并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而被告福麟居的负责人曾与真荣公司有过业务合作关系,对本公司的鞋柜产品和专利技术非常熟悉,合作中断后成立了深圳福麟居家具有限公司,从事仿造、销售真荣公司专利产品的不正当经营活动。
针对福麟居的侵权行为,真荣公司于2007年4月正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起诉深圳市福麟居家具有限公司侵犯真荣公司的名称为“一种鞋撑”的ZL200420103354.0号实用新型专利,诉讼请求为责令福麟居立即停止侵权、立即销毁侵权产品及模具等专用工具、设备、生产线,赔偿原告真荣公司一定的经济损失以及与诉讼案件相关的费用。


涉嫌侵权的鞋柜(左)和真荣小虎鞋柜对比
法律无情 尘埃落定
深圳中院于2007年4月正式受理了真荣公司的上述,并于2007年5月28日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福麟居在法定期限内也没有提起上诉。
深圳中院认定,真荣公司购买的被控侵权物在鞋撑的技术特征上与其专利产品相同,包括鞋撑前部、后部,所述鞋撑前部和鞋撑后部通过调节杆连在一起,具有所述调节杆后端部带有滑块,鞋撑后部前段设有与所述滑块相适配的滑槽,该滑槽内置一弹性件,该弹性件产生一稳定的向前推力作用在所述滑块上,令所述鞋撑前部向前伸展直至鞋撑前部受阻,或所述滑块与所述滑槽前端的止档装置相抵触等专利特征。经过对比,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与原告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同,落入了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同时,原告依法取得的“一种鞋撑”的专利权按期缴纳了上述专利的年费,且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报告显示,涉案专利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因此本专利处于有效状态,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而被告深圳市福麟居家具有限公司且在被告的网站上介绍自己是一家生产悬挂式鞋柜系列产品的专业化公司,原告在西安市大明宫建材家具城福麟居专柜购买的侵权鞋柜时,索要的该店名片及宣传页显示,其网址与被告的网址相同,据此法院依法认定,西安福麟居鞋柜专柜的行为为被告的行为。
因此,法院认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制造、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产品,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综合考虑到涉案专利类别、被告侵权的性质及情节,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等因素,法院判决诉讼费7,010元用由被告承担,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0元;并责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ZL200420103354.0号专利权的行为,销毁涉案库存侵权产品、专用模具、专用设备。
真荣公司首轮专利维权获得了满意的结果。当然,这只是个开头而已,市场上的侵权产品仍时有出现,为了净化市场环境,专利维权的道路还很漫长,仍有很多阻力、困难和艰辛。作为家具企业而言,应该学会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何通过正当合法的手段把专利维权进行到底,特别是政府提出“知识产权立市”,更应积极响应市政府的号召,强化专利和法律意识,努力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使企业成为知识产权的强势企业。